七權七責分為農村黨員七權七責和機關黨員七權七責兩種,分別包括七項權利和七項責任。
黨的政策知情權、村級大事審議權、
村務運行監督權、民主選舉參與權、
積極分子推薦權、選優評先提名權、
福利發放建議權;
組織決定執行責任、政策法規宣傳責任、
社情民意反饋責任、矛盾糾紛化解責任、
村民致富幫帶責任、班子團結維護責任、
弘揚正氣表率責任。
方針政策知情權、重大決策審議權、
黨務運行監督權、民主選舉參與權、
積極分子推薦權、選先評優提名權、
黨建工作建議權。
組織決定執行責任、政策法規宣傳責任、
工作提高幫帶責任、創新工作骨干責任、
班子團結維護責任、矛盾糾紛化解責任、
弘揚正氣表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