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范圍
行政處是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學院后勤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后勤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后勤社會化實施和管理方案。
2.代表學院與后勤服務中心簽訂有關協議,對后勤服務中心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協調和指導。
3.檢查、監督、考核后勤集服務中心工作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服務水平。
4.受理師生員工對后勤工作的投訴。
5.負責學院土地、房產、固定資產和物品的登統和管理工作,對固定設施的維護、維修、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6.負責實驗儀器、教學辦公設備等大宗物品的采購、登記和管理。
7.制定校園總體規劃和年度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基建、修繕等項目的計劃呈報、預決算審查、工程監督、竣工驗收等工作。
8.負責學院整體綠化美化工作。
9.負責學院醫務室工作,做好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醫療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10.負責學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治安防范,維護學院安全。
11.負責戶籍管理和新生戶口遷入,畢業生戶口遷出工作。
12.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職責
行政處處長崗位職責
1.依照學院發展總體規劃和階段工作重點,制定本處的工作計劃、發展方向。
2.根據本處室基本職能制定學院后勤保障、資產管理和師生健康保健的總體發展規劃。
3.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組織全體聘用人員對總體規劃的落實、實施。
4.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產管理干事崗位職責
1.協助處長具體落實學期工作計劃。
2.協助處長做好工作計劃的制定、修改、落實等工作。
3.協助處長建立、健全本處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做好后勤管理資料和檔案的搜集和管理工作。
4.定期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建立完善、系統的資產臺帳,每學期向主管院長匯報。
5.負責學院大宗采購招標的具體組織工作,對購入資產進行驗收、登記、入賬。
6.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和日常維修工作。
7.代表學院與后勤服務集團簽訂相關協議,監督其履行協議情況。
8.保證學院教學區、生活區、家屬住宅區的水、暖、電的正常供應,保障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9.對學院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沖減提出意見和建議。
10.協助處、系、部完成學期的設備采購計劃的制定工作。
11.負責對所提計劃進行平衡,編制全院學期采購計劃及購置經費預算并負責實施。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建管理干事崗位職責
1.協助處長完成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組織、工程監督和質量驗收等相關工作。
2.協助處長對學院的基建項目提出可行性報告。
3.協助處長完成學院維修工程的合同簽署。
4.負責房產及土建工程、管線維修。
5.負責修繕工程的技術咨詢與服務。
6.整理好維修工程的技術資料,協同紀檢做好工程的審計工作。
7.協助處長制定本學期工作計劃并具體實施。
8.協助處長擬訂學院學期中、小修計劃。
9.做好維修工作中與后勤服務中心的協調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醫崗位職責
1.負責學院教工、學生的常規身體檢查和醫療保健工作的組織和落實。
2.負責群體性疾病控制和防治工作。
3.落實上級衛生部門的疾病防控預案,提出學院的具體措施和方案。
4.對師生員工提供科學、及時地診斷和醫療處置方法。
5.經常進行健康狀況調查,及時提供防治措施。
6.提出必備藥品和醫療設備的采購計劃,經學院批準后進行具體落實。
7.根據季節和氣候變化,發布階段性防病信息。
8.負責辦理教職工及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
9.負責辦理教職工及退休人員的醫藥費報銷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業務工作。
保衛崗位職責
1.負責掌握和分析全院的治安形勢,強化信息互動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院黨委、院長報告。
2.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減少校內違法(規)事件。
3.經常開展防火、防盜、防治安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宣傳和檢查,發現不安定因素及時督促和監督有關部門整改。
4.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學校內部的治安案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5.加強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確保必要時其功能發揮,負責建立義務消防隊。
6.負責辦理學生入學、畢業的戶口遷移、身份證換發工作。
7.制定校衛隊、門衛等崗位責任制,加強對校衛隊、門衛、義務消防隊的監督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保衛工作網絡,不斷提高整體防范能力。
8.搞好保衛檔案建設,認真做好保衛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時地向領導提供有關信息。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工作。配合有關單位維護好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治安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