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優惠政策
《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8項政策支持:
1、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
2、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后,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給予加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規定在當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確。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具體規定由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機關在當年招考中予以明確。
6、服務期滿,對志愿者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愿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7、服務單位應向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愿者。
8、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表年志愿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明確有關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
1、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各高校出臺的政策如優惠于此政策則參照高校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3、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高校,免收服務費用。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報到證。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報考碩士研究生享受優惠政策的通知》(教學廳[2004]18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并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
關于2011年西部計劃報名的相關事宜
一、報名時間
延長至5月20日
二、報名資格
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1、了解條件和政策。請認真閱讀西部計劃的有關文件,詳細了解西部計劃及各專項行動的報名條件和相關政策。
2、填寫個人信息。報名者需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本人對報名登記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http://xibu.youth.cn/)
3、交表。網上報名成功后,請下載打印報名表,必須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于5月20日前交至學生處進行審核。
4、確認。交表后,在網上查詢確認自己是否通過審核,進一步了解服務地和服務單位的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