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系學生分散頂崗實習管理辦法
畢業生實習是我系學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范我系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教學實際,特制定《藝術設計系學生分散頂崗實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適合我系實習時間安排在第三學年,條件符合《辦法》的進入實習期的在校生。
一、基本要求:
1、學生實習活動按《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展,如《辦法》與《規定》有沖突,以《規定》為依據進行辦理。
2、實習崗位以各專業的就業需求為依據,與所學專業對口,有用人單位接受實習證明。
3、實習生原則上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課時至少達所修課程的三分之二,并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
4、學生在家長知情同意的情況下,交納完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無拖欠現象。
5、學生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二、辦理程序:
1、學生到系就業干事處領取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分散頂崗實習申請表,如實填寫學生信息、承諾書,家長須親筆簽字。
2、如實填寫單位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可另附實習接收證明)。
3、輔導員分別審核學生紀律處分情況和學費交納情況,提供審核意見并簽字。
4、系教學干事審核課程考核情況,提供審核意見并簽字。
5、團總支綜合意見,將通過審核的申請表交系部和教務處統一審批,
6、審批通過的實習學生限期離校,離校期間需保持通訊暢通。
三、其他事宜: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實習接收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就業干事要加強對實習生的跟蹤調查和管理,對違反實習接收單位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并報行團總支備案。
3、實習結束后,學生應持用人單位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并由輔導員組建入檔。
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藝術設計系。
藝術設計系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