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戶籍管理規定
經教育部批準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愿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新生戶口遷入程序:
(一)、新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憑印(或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為新生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二)、學生報到時交納戶口遷移費,并將相關材料交給戶籍管理員。
所需材料:
1、新生《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蓋有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
統一辦理集體戶口遷入登記(身高、血型等信息)。
學生畢業戶口遷出程序:
(一)、學生畢業,以班為單位填寫《畢業生戶口去向表》,核對無誤后由輔導員簽字交到后勤處戶籍管理辦公室。
(二)、后勤處戶籍管理員去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三)、輔導員領取戶口遷移證,交予學生本人。
(四)、應屆畢業生未遷出的戶口,可在學院保留兩年,兩年擇業期后交由人才市場管理(有償)。
畢業生戶口遷出需要的材料:
1、遷至原籍:身份證、畢業證
2、遷至工作單位: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
3、遷至人才市場:身份證、畢業證、人才市場接收函
4、遷至其他地方:身份證 、畢業證以及遷往地派出所出具的準遷證
注:往屆畢業生辦理戶口遷出的時間為每周三(節假日除外)。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