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系教學與學生管理督導工作條例
一、總 則
為進一步完善我系教學與學生管理質量監控體系,充分發揮全體任課教師和輔導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全員管理作用,做好教育教學與學生管理的相互督導、相互檢查的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學生管理,特制定本條例。
二、教學督導組的組成
教學督導組組長:董海鷹
教學督導組副組長:吳紀偉、徐超
教學督導組成員:胡芳、付建華、馮黃偉、張立、任雁、邸小芝、張坡、林青、魏娟娟、劉柳
三、教學督導組的工作職責
1. 教學督導組在學校領導和教務處的指導下,承擔我系日常教學督導工作。
2.對我系教學運行秩序進行監督和檢查。
3.監督、檢查我系教學計劃執行情況。
4.執行聽、評課制度,有計劃有側重點了解有關教師課堂(實踐)教學、教案準備、學生作業及實習報告批改等情況。并要及時向授課教師反饋信息并填寫聽課記錄交系辦。
5.對我系各專業學生考勤、紀律表現、教室衛生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及時與輔導員溝通、解決問題。
6. 教學督導組定期舉行工作會議,交流和分析教學情況,并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向教學督導組長匯報。
7. 督導組應隨時與教師、學生溝通,聽取意見并及時反饋。
8.參與學校領導和教務處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教學督導員的工作職責
1.教學督導員應認真履行教學督導組的各項工作職責,按時參加教學督導組活動,努力完成督導組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2.教學督導員應及時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教學突發事件,并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疏導、溝通和解釋工作。
3.各任課教師負責對學生出勤與紀律等輔導員工作的監督;輔導員負責對教師日常教學紀律的監督工作。
五、具體安排
周一:劉柳、任雁
周二:張立、林青
周三:付建華、魏娟娟
周四:馮黃偉、邸小芝
周五:胡芳、張坡
六、附 則
1.全體教師和學生要積極主動地接受教學督導員的檢查、監督。
2.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藝術系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