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特困生補助基金使用辦法
(試行)
根據《國家助學金、獎學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為切實解決特困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保證其順利完成學業,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特困生補助基金使用辦法。
一、特困生的界定
特困生指家庭經濟情況確實困難,又無其他經濟來源,本人生活費很低或基本沒有生活費的學生。
特困生的比例控制在學生總數的0.2%以內,各系要深入調查了解特困生的實際情況,并建立特困生檔案。既保證困難學生得到資助,又要嚴格特困生補助基金的管理,不使補助基金流失。
二、特困生補助基金來源、管理及使用范圍
1、特困生補助基金主要來源:
(1)國家財政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專款;
(2)社會捐贈和資助的基金;
(3)從學院資助基金中按規定提取。
2、特困生補助基金的管理:由學院財務統一管理。
3、特困生補助基金使用范圍:特困生補助基金用于獎勵和補助勤奮學習的全日制大專特困生。特困生補助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三、享受特困生補助基金的條件及補助數額
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家庭經濟困難或極度困難,無力為學生提供學習費用,學生本人僅依靠獎學金和勤工助學難以維持正常學習和生活者,每學期給予特困生補助。
2、每生每年享受特困生補助一般不得超過兩次.
3、學校根據情況,每年對在各方面表現突出的特困生予以表彰和獎勵。
4、凡拒絕參加學校和所在系統一安排的勤工助學活動的特困生不予享受補助。
5、凡考試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者,不予享受當年特困生補助。
四、申報和審批
1、學生申請
凡建立貧困生檔案的學生,在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后仍不能解決生活問題的,均可申請特困生補助基金。
2、輔導員、班委會討論核實
輔導員、班委會在聽取學生意見,廣泛深入了解學生情況的基礎上,對學生提出的申請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可填寫《特困生補助基金申報審批表》,輔導員在審批表上需寫明學生日常行為表現及學習情況。
3、各系審核
系主任根據《特困生專項基金申報審批表》及學生情況,進行認真審查并簽署意見 ,擬定補助款額,交學生處統一報批。
4、學校審批
學生處根據學生情況及系意見進行認真審核、研究,報主管領導予以審批。
貧困生自助中心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