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業之星 評選活動的通知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二屆河北省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冀教就業函〔2015〕19號)精神和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院開展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評選分為本次評選活動分在校生“創業之星”和畢業生“創業之星”(2010年及以后畢業的學生)兩種類型。
(一)校園“創業之星”報名條件
1.河北省各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及研究生;
2.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具有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勇于創新、勵志奮進的創新創業精神,創業事跡突出;
4.獨立創業,或在創業團隊中居核心地位。
(二)畢業生“創業之星”報名條件
1.2010年及以后畢業且取得畢業證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
2.愛國、敬業、誠信、友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具有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勇于創新、勵志奮進的創新創業精神,創業初具規模,在一定范圍內有較大影響,成為某一領域的優秀代表;
4.獨立創業,或在創業團隊中居核心地位。
二、校級評選
各系組織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積極報名,人數不限,于12月10日前報與教務處,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選,最終推選1至3名候選人參加教育廳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
聯系人:顏麗
聯系電話:0311-896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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