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教職工培訓學習管理,特制定審批報銷流程如下:
一、審批流程
1、各部門派出教工培訓學習,參培人員填寫《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批后,將培訓通知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復印件報組織人事部備案。
2、由學院派出參加國培項目或國外培訓的,填寫《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經主管教學領導和院長簽批后,將培訓通知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復印件報組織人事部備案。
二、審批流程
1、由系控經費支付的培訓,報銷時由系負責人簽批后,經財務處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簽批,憑參培通知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到財務處報銷。
2、由學院支付培訓費的,報銷時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報財務處負責人簽字,再報主管財務的副院長簽批,憑參培通知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到財務處報銷。
附件:
教師外出培訓學習審批表
參培人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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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學科或 行政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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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訓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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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織 培訓 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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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訓 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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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訓 時 間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共 天 |
部門負責人 意見 |
簽字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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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領導意見 |
簽字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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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學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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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領導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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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 填表時間:
說明:
1.外出培訓教師請先根據文件通知填寫好此表報按流程審批。
2.培訓結束后半個月內憑此表到財務辦理報銷手續。